2018年9月7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上海天络行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判决(文号:(2018)沪73民终204号)。幽绒公司因在前微信公众号“WONTEDDY”(已注销)上发布的《正版韩国泰迪熊协会维权公告!》构成了对天络行公司的商业诋毁,业经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幽绒公司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天络行公司的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幽绒公司除需支付赔偿金外,还需与审判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在微信公众号“Wonteddy奇萌泰迪” 上发布向天络行公司的致歉声明,消除影响,请大家监督。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生效。
附(2018)沪73民终204号判决书部分内容